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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产业如何规避知识产权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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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7 11:2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整个集成电路产业的增长,一批本土企业迅速成长,这些本土集成电路企业大多是以产品替代策略为主发展起来的,在国外同行已有知识产权布局非常完善的市场环境下,了解知识产权状况,有效规避知识产权侵权,对本土企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   复旦微电子副总工程师沈磊:
  策略性保护政策很重要
  由于我国集成电路业早期处于一种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没有与国际接轨,而且其市场占有率还不足以影响国外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因此,国内企业在产业发展初期一般采取产品替代为主的开发路线,知识产权问题还不很突出。现今,随着国内集成电路产业的迅猛发展,国内集成电路企业已逐步从替代产品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发转型,无论制造还是设计都走向更为开放的环境,开始与世界真正接轨,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在世界范围内承担起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知识产权问题也就越来越突出了。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面临的课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如何合理、合法及规范地应用他人的知识产权,另一个是如何合理、有意识、有策略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由于我国集成电路业是正在发展的领域,因此,策略性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今天我们如何规避一些知识产权侵权呢?
  首先,在规划技术和产品时,要把知识产权作为新产品或新技术方案中的重要元素去策划,不要等发生问题后,再做亡羊补牢的事情。知识产权究其实质实际上是知识资产受法律保护的权益部分,主要有五种表现形式,分别是专利、版权(布图设计)、商标、商业机密和半导体掩模版。集成电路产品或技术在其规划阶段一般比较关注的是专利。因此在集成电路产品或技术规划初期,要进行专利查新,对同类和相似产品或技术进行分析,分析他们用到的技术和专利,这对以后规避知识产权侵权,以及更有效规划产品今后的技术实现路线都是非常有意义的。而且,这一工作要在企业内部形成长效机制。
  其次,要利用专利的区域性,加快国内专利的布局,保护内销市场。由于专利、布图设计都具有区域性,而欧美公司的专利布局大部分还是在欧美地区,因此,我国的专利布局还是大有可为的。目前,我们注意到,很多国外公司开始在中国大量申请专利,而且这方面的脚步越来越快,这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我们也要加快在国内知识产权的布局。
  第三,要合理规避知识产权。由于所申请的专利可能就是一个想法,一种原理,如果在实际操作中某项已公布的专利从技术的角度完全规避过去存在一定难度的话,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我们要考虑与专利持有者洽谈购买专利许可,以达到可以合法应用它的目的,但是这种情况必须仔细评估产品的成本投入。在这方面,如果行业有组织、有序地作为统一规划的内容去谈判,这样谈下来的方案会更好,价格也更优惠,这也有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开发。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考虑在不大量增加设计开销的情况下合理修改方案,以防侵权他人的知识产权,及早考虑相应专利的申请。
  第四,加强行业自律,这一点很重要。侵权分无意侵权和恶意侵权。通过行业自律,提高行业合理应用和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使企业树立长期发展的意识,不发生恶意侵权,这也是一种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与保护。
  第五,要建立起系统引领芯片设计的集成电路开发理念。因为,除了集成电路芯片有知识产权问题外,应用方案也存在知识产权问题,例如,方案中要进行外围系统设计等,都有可能碰到知识产权问题。如果芯片产品在开发时就与系统商紧密合作,不仅使芯片可以更加符合用户需求,而且可以更有效地避免芯片实际推广中所引起的应用方案改变而造成推广的难度,同时也规避可能会出现系统改动方案存在知识产权问题而使芯片本身推广应用难度加大等问题。
  第六,国家相关部门应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性保护政策。目前,欧美国家在日韩申请的专利相对不是很多,这是因为后两个国家进行了战略性保护,我国也应该学习借鉴这方面的经验,在重点领域和行业,由国家统筹,制定战略性保护政策。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是个正在发展的领域,国家更应该及早制定相关的政策予以战略性保护。
  美国普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孜冶:
  企业要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壁垒及自由操作领域
  集成电路企业及其他高科技企业在开发新技术和产品之前和在开发过程中,应对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态势做透彻的分析。通过知识产权态势分析,可以充分了解某技术领域中的知识产权壁垒及自由操作领域。
  知识产权壁垒是指某一技术已被别人获得专利或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未经授权使用该技术将会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有多种形式。专利是目前在集成电路及其他高科技领域最广泛采用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形式之一。其他常见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形式包括版权、商标、商业机密等。
  各种知识产权保护形式有其特定的保护范围及时效。商业机密的保护时效是机密技术拥有者采取相应措施保持该技术秘密性的时期。例如,当今全世界最有价值的商业机密之一,可口可乐饮料的配方,已保持了约一个世纪。可口可乐公司对配方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配方深锁在亚特兰大可口可乐公司总部的保险箱内。全公司只有少数高级员工参与饮料初始浆液的配置。这些员工都与公司签有保密协议。可口可乐公司分布在世界各地的分部只进行将初始浆液稀释成饮料及装罐、运输和销售等业务。一个商业机密一旦被他人以合法方式获知,机密性即不复存在。该机密技术即不受法律保护。合法获知方式包括反向设计、检阅公共信息等。
  专利的保护时效一般是从申请日算起20年。一项专利一旦过期或因其他原因失效,壁垒立即消失。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该项专利所保护的技术。专利保护还有地域限制。在美国获得的专利对在美国境外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不构成知识产权壁垒。所以,在判断一项专利对一个企业开发的技术和产品是否构成知识产权壁垒时,应首先确认该专利的有效性和地域性。若一项有效专利的覆盖地域与企业产品目前及未来的产地和市场有重叠,该项专利将可能是企业研发新产品的知识产权壁垒。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国外大型企业一般都会为一项新技术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以期建立全球性的有效知识产权保护。所以,在知识产权态势分析过程中,若发现一项可能对覆盖企业新技术或产品的专利,应立即查询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是否有与此相关的专利。
  确认技术和产品研发的知识产权壁垒后,企业应尽快拿出应对方案,并赋予实施。具体方案包括规避设计、获得技术许可、限制产品生产销售范围等。知识产权壁垒不覆盖的技术领域属于新技术研发的自由操作领域。企业应在自由操作领域发展与企业商业目标吻合的技术和产品,并积极获取对新技术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这包括在相关地域申请并获得高质量、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专利。
  上海圣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海平:
  通过提升综合竞争力避免知识产权诉讼
  首先要改变经营理念和市场理念,以避免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绝对“避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是做不到的。举例来说,芯片的I/O Pad是芯片设计中的必备部分,其中包含很多ESD防护设计,几乎所有的ESD设计技术都有专利保护,除非仅仅使用Foundry提供的Library,如果自己希望提高ESD保护水平而对I/O进行重新设计,很可能就会侵犯某些专利技术,但是在大部分情况下,这些专利侵权并不会引起法律诉讼,原因之一是诉讼成本和潜在收益之间的关系问题,另一个原因就是专利的交叉使用。
  在国外,大公司之间未经授权使用专利技术也是非常普遍的,因为专利实在太多了,在大部分情况下,这并不会引起诉讼,由于双方都有自己的保护体系,相互都难免会触及对方的知识产权,于是就形成了一种默契。即使发生了法律诉讼,常常也会发生反诉,最终双方以某些专利技术的交叉授权而结束。
  准确地说,“避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给企业带来损失”才是目标。因此,仅仅从技术角度考虑是不够的,思路要拓展到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
  从实际情况看,避免对国外厂商的知识产权侵权带来的损害是考虑的重点。国外厂商的综合成本较高,本土企业的综合成本较低,其实有很多产品,国外厂商利润已经不高了,国内企业还会有利可图,开发这些产品的替代产品一般并不会引起原厂商的反对,甚至是解决了原厂的维护负担问题,为原厂所欢迎。
  圣景公司从事芯片分析服务,我们在实际业务中遇到很多类似案例,例如日本厂商把自己的芯片交给我国台湾厂商,授权请其通过RE或者其他任何手段开发兼容产品,接手这一市场和客户支持。
  随着国内企业设计水平的提高,某些产品开始触动国外大厂最肥美的蛋糕,必然会引起其巨大反弹,甚至产生法律纠纷。我个人认为,这和国内企业惯于采用的市场“掠夺式开采”有一定的关系。我和很多国外客户交流的时候,他们都提到这一点。
  西方企业大都很注重利润率,或者是利润率和销售额、市场份额并重,他们惯于通过加强服务,改善质量来维持价格和利润率,不会轻易降价。在我国台湾企业进入IC产业之前,全球IC产业的产品价格是比较稳定的。
  台湾省企业在上世纪90年代最早做出了市场掠夺的表帅,现在已经逐步走上了自主创新的道路。而内地企业却在重复台湾省过去的道路,在开发出和国外产品兼容或类似的产品时,常常没有耐心把产品做完善、服务做好,一味通过降低价格来获取市场,甚至常常发生这样的情况,自己还没有获取多少市场份额,却已经把同类产品价格给拉下了很多,把整个“饼”缩小了很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做法容易让海外厂商对企业产生很强的敌意。
  企业过于依赖价格竞争的根本原因是缺乏综合竞争力,在市场推广遇到困难时,一味依赖价格利剑,而不愿从各方面加以努力。须知降价是最锋利的双刃剑,是以降低自己的净利润为代价的。
  如果企业能够努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利用提高质量、服务、贴近客户等综合优势来“蚕食”市场,努力维持产品价格(同时也是维持自己的利润率),而不是利用价格利剑将市场大饼先缩小再鲸吞,就可以避免大部分的国外企业知识产权诉讼。
  毕竟知识产权诉讼只是一个手段,根本目的还是利益。诉讼成本很高,时效性差,也许不等到官司打赢,产品已经过时了。因此,在自己的利益没有受到根本触动,忍无可忍时,大部分企业都不会轻易采取法律诉讼的手段维护权益。事实上,目前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例和实际的侵权案例之间还是不成比例的。
  很多本土IC企业规模很小,根本不具备综合竞争力,更不用说技术创新了,这样的企业过去可能主要侵权国外厂商的产品,未来也将损害国内认真做IC的企业的产品,是不应当给予保护的。现在已经有一个普遍的说法:copy国内企业的产品比copy国外产品更容易,甚至可以copy了再送到同一个工厂去生产。
  台湾企业也是因为最早大量采取这一做法而在海外招致的恶名。现在实际情况是,内地企业和台湾企业发生恶性竞争,包括知识产权侵权(例如layout复制)的情况也是很多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很少发展成为法律诉讼,可能是因为两岸企业都有类似的发展历程和发展思路吧。
  另外,要努力寻找合作伙伴,获取其专利使用权授权。
  如果能够获得某家大公司的所有专利或某领域专利的使用授权(这是合作中的常见做法),不仅仅是获得了这些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更重要是获得了一个护身符,其他企业在试图诉讼时不得不仔细查看自身是否有漏洞。
  专利自我保护是个有效的方法,但是需要较大的投资和长期的积累,有长期发展决心的企业应当及早开展,逐步积累。
  国内企业间的知识产权合作,交叉授权,形成共享的知识产权池,是快速增强总体知识产权实力的办法之一。
  本质上来说,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最终必须走向自主创新,如果永远不想创新,从根本上是难以避免知识产权侵权而造成的损失的。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王海波:
  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规避知识产权纠纷
  从目前来讲,侵权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时间非常短,国外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理解比我们要深刻得多,操作比我们也要成熟得多,他们在这一领域已经有了知识产权布局,其目的就是要限制我们,因此,我们不可能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想出什么办法避免侵权的发生。但我们对于使用他人专利的情况也不是无计可施,我认为我们不能简单地从侵权或不侵权这一两极化情况去考虑,而是要认识到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韩国和日本等企业也是在欧美的打压下逐步扭转历史的,并一步步在知识产权领域占领了相对平衡的位置,中国企业目前也同样面对这样的问题,关键要看国内企业如何来应对国外企业的打压。
  对于中国中小企业而言,很多时候侵权虽然不可避免,但纠纷是可以避免的。企业如何来规避知识产权的纠纷呢?这要从两个层面——宏观和微观上做起。
  从宏观上说,首先,企业要真正从骨子里重视知识产权。目前很多企业都在喊“狼来了”,但由于他们认为前面还有其他公司挡着,因此,仅限于“口号式知识产权战略”。要改变这种局面,就要求企业的“一把手”有真正的知识产权危机意识,要看到由于欧美公司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惩罚性判决,是完全可以让一个中小企业垮掉的,要真正重视起知识产权工作。
  其次,企业在资源上要配置充分。第一个资源是人力资源,要有专业的人才来做这件专业的事,知识产权业务与技术一样,不能只由法律人员或技术人员来做,要由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来做。虽然中国目前非常缺乏这类人才,但至少还是有的。第二个资源是财力资源,要舍得投钱,不要只盯着专利申请费,申请一个国内专利要几千元,申请一个国外专利要几万元甚至十万元。要知道在今天的竞争环境下,知识产权的投入必然是越来越大的,需要滚雪球式的投入,而投入也不是一年两年就能见效的,没有5年以上是看不出效果的。因此,对于那些“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企业来说,知识产权是可以不用考虑的,但如果企业想要长期发展,就应该长期关注知识产权问题。第三个资源是流程资源。知识产权是服务于企业的发展战略、依附于研发和市场的,如果脱离了后两者,知识产权在企业里就没有任何价值可言,因此,不能就知识产权来谈知识产权,它要渗入到研发流程和市场流程中去,要作为一个单元去考虑,知识产权工程师可以在研发和市场方面发表意见,并对流程产生影响。
  第三,企业要有相应的制度以及知识产权业务流程。其中,企业制度包括专利申请、布图设计规范等,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奖励制度。奖励制度需要很多技巧,怎么样使公司付出的成本不多,效果却很好是个学问。
  做好上述宏观性工作,可以从长期上规避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
  从微观上说,一些策略可以使企业规避短期的纠纷问题。在这方面,如果我们要做的技术,别人已经有专利,那么我们能规避的就规避,不能规避的就用。如果要用,怎么规避纠纷的风险?这里边方法很多,我仅举几个例子。我们可以认真分析专利,发现专利的瑕疵,做好准备,一旦专利持有者告我侵权,我就向法院请求该专利无效;我们也可以围绕授权专利去申请从属专利,设计很多方案把他的专利包围住,这里边是有很多技巧的,使他做这个产品时就有可能用到我的专利;我们还可以发现空白点,进行自己的专利布局。产品技术在更新换代中,当初知识产权布局可能会出现漏洞,我们就见缝隙插针,进行专利布局,创造专利权人侵犯我们专利的机会。此外,还可以进行专利合作,找到这个行业中实力非常强大,竞争关系少的企业形成合作与联盟,利用它来牵制竞争对手。
  这里我想说明一点,知识产权是一个工具,千万不要把它看得很神秘。它是两个公司发生经济冲突时拿起的武器,在这方面应用的办法很多,要根据公司情况去考虑。
  IC制造公司法务主管谢福源:
  建立知识产权专职部门
  为事前避免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应在设计开发新技术及产品之前,做好完整的相关专利技术检索分析,以了解现存的纠纷风险。此部分因涉及公司的经营策略,必须严格保密,应由公司内部专业人员负责,但为求周延妥当,也应视情况考虑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再行鉴定确认公司的技术检索分析结果。因此,公司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与策略规划的专责部门,以处理前述相关事宜。
  珠海炬力IP部门经理朱文革:
  做好知识产权布局
  企业要发展自身的核心技术s,拥有自己的专利,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专利。企业在国际化市场竞争中要了解专利的商业效用,国际间知识产权纠纷的背后实际是市场壁垒的设置手段,以及商业利益享有的争夺。建立与知识产权相应的商业与技术的企业评估体系,并建立先期防范资源,包括市场、技术、法律等多方面的应对资源,应建立与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威公共共享法律资源平台,为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的专利纠纷提供及时、可信的法律支持。
  对于企业发展有着重大意义的由国外企业掌握的先进技术,应当取得权利人的授权许可。企业引进技术的目的不能只是照样画葫芦地去使用它,应当以这些技术为基础,积极创新,建立后发优势,做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布局。
  但国外企业已有知识产权布局并不意味着中国企业只能在国外企业的领跑下跟着它们跑,因为国外企业已有的知识产权布局不可能包罗万象,中国企业完全可以在现有技术中找到适于自身发展的细分产品市场,突破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布局,使自己成为该市场的领跑者。企业应当有针对性地建立自身的专利库,了解与企业发展有关的世界知识产权状况,未雨绸缪。
  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副总经理朱剑声、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知识产权顾问姚巍:
  强化知识产权防范和进攻能力
  尽管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近年来在产能和规模方面都取得了惊人的发展,并且集成电路制造业重心正逐渐向我国转移,但须要正视的是,集成电路产业链各环节的高端技术、前沿技术绝大部分仍然掌握在美、日、欧以及我国台湾省企业手中。为了保持技术领先地位从而获得高额市场份额,这些企业正积极实施其知识产权系统的知识产权策略。这些策略包括积极在全球及中国申请并取得专利,以标准与私有协议相结合提高进入壁垒,组成专利联盟收取许可费,以及对有足够竞争力的企业启动专利诉讼或“337条款”等方式,将我国产品挡在欧美市场门外。
  目前在DVD、MP3、3G等领域有大量的专利许可谈判,越来越多的集成电路企业遭遇知识产权诉讼的现实表明,我国集成电路企业已经具备一定竞争力,对国外同行的市场占有格局形成了威胁,国外企业已经开始动用各种知识产权手段,对我国集成电路企业展开竞争。
  那么,我国集成电路企业应该如何规避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呢?
  修炼内功规避风险
  首先,我们的企业首先应该重视自已的知识产权,在企业内部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和环境,鼓励公司研发人员积极发明创造并申请专利,鼓励市场人员正确使用、宣传商标,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无形资产。我们的企业尤其要对自己的技术有信心,尽早对自我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分层次、分重点地申请专利,形成专利保护网,并依据市场情况及技术的重要性进行国内外专利申请布局。因为专利权自申请之日起至授权有一个过程,发明专利并取得中国及美国授权一般需要近3年的时间。我们也碰到一些企业,总觉得知识产权是离自己很远的事情,等自己产品的市场有了规模再进行专利申请,而一旦国外竞争对手找上自己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家底空空,毫无还手之力。
  其次,企业应该掌握知识产权的游戏规则和用法律法规保护知识产权的各种方式,尽最大可能保护凝结了研发人员智慧和汗水的脑力劳动成果。例如有的企业不了解专利法的相关规定,直至自己的产品已经上市或技术方案已经公开了,才着手申请专利;而此时,该产品的技术方案因已经公开而丧失了新颖性,从而无法授权,使企业辛辛苦苦研发出来的技术方案成为了行业共享成果。又如,不是所有的方案都适合用专利来保护,一些经自己经验摸索出来的参数体系、生产工艺流程等可能以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反而可以取得更好的效果,此时,用专利保护不仅保护不了自己的核心技术,反而因被竞争对手获悉而使自已丧失竞争力。
  第三,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及相应的管理流程。为了更好地保护企业的无形资产,企业应该规划三年内的知识产权战略,建立起匹配制造、研发及市场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管理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不只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得一项正式的知识产权。
  专利或商标权如果没有充分地实施也就没有什么价值。此外,一个公司的部分有价值的知识产权可能不需要正式的注册,但是需要其他保护措施,如版权或者商业秘密。愿意从他们的技术秘密和创造力中获取充分价值的企业,应该采取足够的措施为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并将其融入企业的整体经营战略中。这意味着在起草经营计划和市场战略时都要考虑知识产权问题。
  注重学习强化优势
  我们的集成电路企业在修练自己内功时,也要以欧美日企业为参考,学习他们是如何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策略以保护自己的市场地位并实现利益最大化的。
  首先,我们也要尊重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其实,企业间的专利授权在美国、欧洲是比较常见的现象。特别是在SoC将形成规模的未来,IP的大量复用势必会使知识产权交易日益频繁。即使不考虑侵权的问题,我国的企业也不可能开发所有的技术,不可能所有的产品都从无到有完全自已开发。尽管我们的企业可以做到这一点,在许多欧美日企业的技术已经成为行业标准或事实标准的情况下,如果产品不与这些标准兼容,将很难被市场接受。所以,我们的企业没有必要闻“授权”、“许可费”色变。
  今天半导体领域的产品想做到完全不使用任何其他厂商技术的可能性非常小,取得其他公司的授权是避免知识产权诉讼风险的基本方式。但企业要有自己的许可策略,做到清清楚楚交费,尽可能将许可费降至最低。因而,企业首先要有自己的专利申请,如果有非常重要的技术且企业的市场或者竞争对手主要在欧美的话,企业也要在这些地区有几件重量级的专利。通过交叉许可,特别是用中国市场换美国市场的谈判方式降低我们的许可费。
  同时,我们在进行项目、产品开发或者进入欧美前就应该进行竞争对手的专利分析,事先绕过一切可能绕过的专利,只为那些确实不能绕过的基本专利交费。最为重要的是,在引进技术、取得授权许可的同时,不忘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竞争力,并加强保护。
  其次,我们也要了解和学习竞争对手的游戏规则及惯用做法,并制定相应的策略,做到师夷长技以制夷。比如,我们的集成电路企业将产品出口到美国市场时,一定要关注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看其是否与美国的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有抵触,否则就会遇到高“专利门槛”。例如,对于发明专利,中国专利法采用的是“先申请制”,而美国专利法采用的是“先发明制”。中国的发明专利即便在优先权期内也不一定会被美国批准。也就是说,在美国专利权没批准前,即便有中国专利在美国也不会保护,而且有可能还会在美国引发侵权问题。再就是美国的专利不全是在中国申请了专利,在中国不曾存在的专利权在美国可能就是专利。所以,了解企业产品主要出口国的专利与所出口的产品技术之间的专利状态是非常重要的。再有,如美国的“337条款”,美国的专利权、商标权的所有人遭遇侵权时,可以根据乌拉圭协议修订过的“美国1930年海关法”第337条款的具体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递交“申诉书”来保护自己的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所谓的“337条款”的内容是:对“认为违反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及其他形式的不公平竞争行为构成作法贸易行为”进行制裁。
  “337条款”执行多年以来,为打击20世纪70年代开始崛起的亚洲新兴工业国家起到了显著效果,并保护了美国市场。上世纪70年代,日本将技术含量高的半导体等产品出口到美国,冲击了美国的国内市场,影响了美国的相关制造业,美国就用“337条款”设立门槛,阻止了日本的产品对美国市场的占领。为此,日本向美国出口产品的企业都因为“337条款”而付出了高额的“学费”。所以,我们的集成电路企业有必要了解美国的“337条款”,学习日本企业如何应对337条款进而最后将其作为保护自己在美国市场的一种工具的。
  在我们集成电路企业的每个产品出口到欧美日前,先了解进口国的知识产权游戏规则,为每个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市场进入知识产权风险应对策略,可以降低企业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减少陷入海外巨额涉诉的可能性。在企业内部先评估了知识产权风险的情况下,再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聘请进口国的律师讨论进一步降低风险的措施。
  综上所述,我国的集成电路企业需要不断强化自己的知识产权防范和进攻能力,正视欧美日企业的知识产权工具的商业化运用,积极制定自己的应对策略,尽快加入知识产权的国际竞争,最大限度地降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争取无形资产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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