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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三点修改意见|李章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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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5 15:4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关于《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作为代理大量知识产权类案件尤其是商标案件的行业人士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章虎律师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三点建议修改意见

1、增加条款:【明确注册商标被撤销、宣告无效裁定作出后,法定期限内商标权人提起相应行政诉讼,则该商标仍是有效商标】

理由商标被无效或撤销裁定作出后,法定期限内商标权人提起相应的行政诉讼要求维持商标有效,请求撤销上述行政裁定,此时该行政裁定并未生效所以该商标应为有效商标实务中认识不一造成司法审判资源浪费   

2、增加条款:【取消驰名商标的机制,非终身】。驰名商标的权利人,应持续维护商标的上述考虑因素,若附着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等危害消费者权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则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取消驰名商标的确认

理由虽然某一时间段期间商标被确认驰名但是之后因为经营问题不持续宣传等因素驰名商标的影响度在减低不具备新时间段期间的知名度但却没有取消机制导致事实上驰名商标名誉终身制

3、增加条款明确商标移转新的权利人后该商标取得的荣誉奖项等知名度是否必然承继到新的商标权利人

理由在办理涉及商标纠纷案件中新权利人举示受让“前”原权利人取得的大量奖项荣誉报道等知名度证据作为受让后新权利人的利益法院对此认定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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