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重庆知识产权律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专利运营转化的方式简析 | 李章虎律师团队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9-5 21:07: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背景

目前,我国的专利申请数量居于全球第一位,已从追求“量”转变为注重“质”的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但与我国专利申请较高数量相比,高校及相关科研机构、企业对专利的运营转化率较低,远低于欧盟、日本、美国等传统发达国家。

纵观全球范围内企业发展成功的经典案例,依靠专利技术,合理的安排专利运营,实现企业盈利收入增加的案例众多。由于我国专利运营机构相对较少,再加之起步晚、规则体系不成熟等原因,导致在专利运营转化方面尚处于发展阶段,亟待各方深入研究并全力实施。

二、专利运营转化及其方式

既然专利运营转化对于当下市场发展以及专利的应用具有重要价值,那何为专利运营转化呢?通俗来讲就是专利价值经营活动的集合总称,结合国内外常见的专利运营转化的案例,锦天城重庆高级合伙人李章虎律师团队总结以下14种直接和间接转化方式进行简要概括介绍,相关主体可根据实际需求予以选择。

1.专利技术转让

是指将专利权有偿或无偿转让给他人,使权利本身发生转移,即权利主体发生变更。转让专利权的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专利权的转让是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通过专利技术转让行为,专利权人除了可以获得所支付的报酬,还可以通过专利技术转让行为,经过科学、客观的专利权价值评估,明确其市场价值,完成对其他市场主体的出资、投资行为,从而实现自身技术优势转化为潜在资本价值。

2.专利技术许可

是指将专利使用权通过合同的形式授权他人实施,被许可人支付一定使用费的行为,专利技术许可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一般都会约定使用技术范围、地域、时间等的限制。专利技术许可是目前最为常见、最基础的专利运营转化方式。

3.专利技术交叉许可

又称做“互惠许可”,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授予各自的专利实施权的一种交易。

专利技术交叉许可,可以实现技术之间的互补,在专利技术交叉许可方式下,专利人可以凭借自身技术去兑换同等价值的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从而实现技术领域的“以物换物”,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自身“取长补短”。此外,针对两项价值不相等的专利,较高价值的专利人还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的补偿金额,从而获得经济利润。

4.专利信托

是专利权人以出让部分投资收益为代价,在一定期限内将专利委托信托投资公司经营管理,信托投资公司对受托专利的技术特性和市场价值进行深度发掘和适度包装,并向社会投资人出售受托专利风险投资收益期权,或者吸纳风险投资基金,构建专利转化资本市场平台,从而获取资金流。

5.以专利为基础的技术合作

是指一方因生产需要某一项专利技术,而另一方具备该项专利技术,专利权人指派相应人员指导另一方的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另一方支付相应报酬的行为。以专利为基础的技术合作,常见于科研单位为地方某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是“产学研”有效结合的重要方式之一。

6.专利联盟

是企业之间基于共同的战略利益,以一组或多组相关的专利技术为纽带达成的联盟,联盟内部的企业实现专利的交叉许可,或者相互优惠使用彼此的专利技术,对联盟外部共同发布联合许可声明。此种联盟下,对于联盟内成员专利的运营提供了必要的保护,也有利于推动某一产业专利标准化的进程。

7.专利标准化

是指某一些在专利中的技术被“标准”所采纳了之后,成为标准中的一部分,专利标准化对于市场准入和专利权的许可息息相关。“标准”是由一个公认的机构制定和批准的文件,标准本身具备引导和规范的价值,相应的产品和技术都要按照标准的规定执行,因此,一旦一项专利标准化之后,将会对该行业的发展带来重要影响,将会提升专利人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成为行业中的标杆,对于潜在经济价值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8.专利质押贷款

是指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经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融资的行为。

9.专利拍卖

是指专利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实现专利权利的转移。专利拍卖的运营方式,打破了传统的合同方式实现专利权利转移的情形,专利拍卖为当事人之间搭建了一个开放式的平台,有助于公开透明的进行交易;拍卖简化了交易的过程,通过拍卖形式,不再进行传统合同方式转移专利权利的谈判,缩短了交易所需的时间。此外,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还能对专利所具有的经济潜力进行挖掘,有助于实现专利的潜在经济价值。

10.专利证券化

是以专利的未来现金收益为支撑发行证券融资的过程,是资产证券化在专利领域的延伸,实质是利用资产证券化的结构融资原理,处置专利未来一定期限的预期收入,使之立即变现取得大量现金收入。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开发专利,充分利用其担保价值。

11.专利作价入股

拥有专利技术的主体,通过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后,将专利转让到企业,与拥有资金的第三方机构合作成立新公司或增资的一种方式,使得拥有专利技术的企业或者个人获得企业股权。作为出资的专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1)技术确定性。用于出资的专利必须是特定的现实技术,能够用于生产并在工业上制造出新产品。

2)权利合法性。出资人应是专利权人,用于出资的专利必须是事实上已经依法获得的专利权,没有权利瑕疵与争议,而且出资者对该专利依法享有完整的处分权。

3)价值可评估性。专利的价值应是可以衡量的,用于出资的专利必须具有能够通过客观评价予以确认的具体价值,即可以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

4)权利可转让性。专利权可以转让,为了使公司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应适合独立转让,即权利可以发生独立、完整的转移。

1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前提之一。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可以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税收减免优惠,享受国家财政补贴上的支持。同时,还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13.专利诉讼

具有价值且不易被无效的专利技术,专利权人发现其他未经授权实施该专利的主体,可采取发起诉讼程序,促使侵权人主动缴纳专利许可费,或者索取侵权赔偿。

14.专利奖项申报及商业宣传

是指专利权人在具备专利技术后,可以进行商业用途及其价值的推广宣传,提升企业以及专利技术的知名度,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获得潜在的经济效益价值。同时,针对专利技术领域的相关知名奖项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可享受政府一定的奖励或政策扶持。

三、总结

在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经济、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的当下,各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应当结合自身现有的技术优势,制定科学的战略方针,依托技术发展保持自身竞争优势的同时,根据每种专利运营转化方式的特点,结合自身情况努力实现技术成果到商业资本价值的转化,真正实现“技术变现”,从而为实现自身长期经营发展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因此,专利运营转化方式将会成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在知识产权迅速发展的当下学习与研究的重要方向,如果能对其进行正确把握,并适时挑选适用,将会给专利人带来高额的利润回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联络电话:023-86804343

渝公网安备110000000019号 | 经营许可证(渝)字第659号

Copyright 2010-2013 dcfalv.com © 重庆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著作权声明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