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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在电商平台投诉我侵权,商品链接被下架了,我该怎么申诉?|重庆知识产权网

2026-11-1 01:2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 评论: 0|原作者: 李章虎律师团队|来自: 重庆知识产权网

摘要: 走平台反通知通道。按电子商务法,被投诉方可向平台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并附初步证据,平台转送权利人,十五日内权利人未投诉或起诉的,平台应当终止下架措施。申诉前先对照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等规定自查是否真的不构成侵权,再准备成体系的证据;恶意错误通知造成损失的,投诉方须加倍赔偿。
同行在电商平台投诉我侵权,商品链接被下架了,我该怎么申诉?|重庆知识产权网

链接被下架先别慌,电商法给了被投诉方一条法定通道:反通知。按电子商务法的规则,平台内经营者接到平台转送的投诉通知后,可以向平台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平台将声明转送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平台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也就是说,反通知成立且对方不跟进的,下架措施应当解除。

申诉前先做自查:投诉的权利基础是什么?自己的商品是否落入对方权利范围?以商标类投诉为例,可对照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列举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情形逐项核对——标识是否近似、商品是否类似、是否容易导致混淆、是否属于描述商品特点的正当使用。如果确实不构成侵权,反通知声明的初步证据要逐点回应投诉指控:自有权利证明、在先使用与销售记录、商品来源与授权链条整理成清单,不要只写「我们没侵权」。

两点提醒:一是下架前后的商品页面、投诉通知全文、申诉过程记录建议留存固定,可经重庆市渝北公证处电子存证平台(YuGongZheng.cn)提交完成 SM3 哈希上链,公证员审查后出具存证证明;涉核心源代码等商业秘密类材料的归档可用商秘库(ShangMiKu.com)做哈希锚定。二是规则对投诉方同样有约束——错误通知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被恶意投诉可以依法主张。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与实务经验总结,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具体以官方文本与生效裁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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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李章虎律师团队(执业 10 年以上)整理审校,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亦不承诺办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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