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在同类商品上用了和我近似的商标,算侵权吗?|重庆知识产权网
「他在同一种商品上用了和我差不多的商标,算不算侵权?」这个问题不能只看标志像不像。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与这种情况最相关的是: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就是说,判断要同时看三点——商标是否近似、商品是否类似、是否容易导致混淆。 此外,还要先判断被控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所说的「商标的使用」,即是否用于识别商品来源;如果只是描述性使用,通常不构成侵权。被控方若能证明自己销售的侵权商品是合法取得并能说明提供者,且主观上不知道是侵权商品,依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平台提示近似与混淆的判断需要结合证据综合认定,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存在差异;本文为要旨归纳,不对结果作预测,具体以官方文本与生效裁判为准。 因此,权利人维权时不要只准备两个标志的对比图,还应提供商标知名度、实际混淆线索等材料;经营者则应在上架前核查标识来源与授权,收到通知后及时停止使用。 延伸阅读:实务文章列表 | 常见问答列表 | 重庆知识产权网首页。 本文由李章虎律师团队(执业 10 年以上)整理审校,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亦不承诺办案结果。 相关关键词:#重庆知识产权网# #近似商标侵权# #商标近似判断# #商标侵权抗辩# #商标侵权咨询# |
渝公网安备110000000019号 | 经营许可证(渝)字第659号
Copyright 2010-2013 dcfalv.com © 重庆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著作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