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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配图从网上随便找一张,被索赔了怎么办?|重庆知识产权网

2026-10-6 09:2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1| 评论: 0|原作者: 李章虎律师团队|来自: 重庆知识产权网

摘要: 网上「找得到」不等于可以免费商用。企业将他人图片用于对外传播,通常涉及信息网络传播权,需取得授权;收到索赔函后应先停止使用、核实权利基础,再评估责任与协商方案。
公众号配图从网上随便找一张,被索赔了怎么办?|重庆知识产权网

「图是从网上找的,又没标价,怎么就要赔钱?」这是很多企业收到图片索赔函后的第一反应。答案要从作品的权利说起。

依《著作权法》,摄影作品、美术作品等只要具有独创性,就可能构成受保护的作品,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企业在公众号、官网、海报中上传并让公众可以获取这些图片,通常会落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围,需要取得权利人的许可。搜索引擎能搜到、网站没有收费、图片没有署名,都不能成为「已获授权」的依据。

平台提示商业宣传一般难以落入《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的「合理使用」情形(如个人学习研究、适当引用、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再现等),不能想当然地套用;具体是否构成侵权、责任如何,需结合权属证据与使用事实判断,以官方文本与在案证据为准。

如果已经收到索赔函件,建议按顺序处理:第一步,立即停止使用并下架相关内容,防止影响扩大;第二步,核实对方的权利基础——其是否为适格权利人、权属证明是否完整、被主张的作品与己方使用内容是否真的对应;第三步,固定己方使用情况——发布时间、传播范围、是否用于营利、素材的具体来源,作为评估赔偿与抗辩的基础;第四步,评估协商或和解的可行性。赔偿数额通常与使用方式、传播影响、主观状态等相关,不宜自行猜测,建议交由专业人士评估。

从源头看,最省心的做法是建立素材合规规则:对外使用的图片、字体、音乐,要么取得授权并留存凭证,要么使用自有或明确许可的素材;来源不明的一律不入库、不上稿。宣传可以灵活,素材来源必须清楚。

延伸阅读:实务文章列表 | 常见问答列表 | 门户首页。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与实务经验总结,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亦不承诺办案结果;具体事务请结合材料正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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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李章虎律师团队(执业 10 年以上)整理审校,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介绍,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亦不承诺办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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