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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呼吁打击互联网不正当竞 360首当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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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8 16:09: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两会”期间,严厉打击互联网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呼声不断。而刚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被工商行政告诫的奇虎360,则首当其冲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不少代表指出,加大对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力度、树立在互联网行业的司法权威,已然成为当务之急。全国人大代表、金丝猴集团董事长赵启三就提出,要严厉打击互联网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尽快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打击力度,同时对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在增加对消费者补偿性赔偿的基础上,应当要求违法企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必要时追究刑事责任。
  赵启三直言,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更新,互联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但互联网行业也出现许多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一些互联网企业诱导用户使用某一浏览器、设置技术障碍阻止网民安装其他软件、利用弹窗诱导用户删除其他浏览器等。这既破坏了网络诚信和市场秩序,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值得注意的有,今年1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对奇虎360公司给予行政告诫的具体原因:奇虎360利用垄断市场优势,通过不兼容、难卸载等方式阻止网民安装其他软件;还用推荐诱导、默认同步安装甚至伪装成微软官方补丁等方式,将其旗下的360浏览器、360网址导航等产品强行安装至网民电脑中,通过默认设置、强制升级等方式修改用户浏览器和主页设置。这已经是该公司半年来第二次遭到不正当竞争行为调查。去年10 月,工信部表示将对“360浏览器窃取用户隐私门”进行处理。
  事实上,互联网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花样繁多,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目前主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程序繁琐、耗时漫长,也无法及时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加上现在仍主要以行政告诫、罚款等行政责任为主,赔偿数额较低,因此对违规企业缺少震慑力起不到惩罚和震慑作用。历年来不断被不正当竞争官司缠身的 360公司,其因此而被判的罚款总额也不过112万元左右。
  据了解,美国关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及侵权的法律法规相对完善,处罚也较为严厉。2009年,Facebook遭遇“垃圾邮件之王”侵害后,将之诉至法庭,最终获赔7.11亿美元;2011年,雅虎也赢得同类诉讼案,获赔6.1亿美元。事实证明,高额赔偿金却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行业威慑作用。
  不少专家建议,一方面,针对近年来出现的一些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现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执法范围过窄、执法手段不足、法律责任欠缺、惩治力度不够等问题日益突出,可以考虑赋予行政执法机关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权力;另一方面,对于违法和不诚信的企业,政府部门都采取“零容忍”,可以在反不正当竞争领域中引入惩罚性罚款条例,必要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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