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重庆知识产权律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李章虎律师团队协助重庆高新区飞马创新研究院成功完成科技成果转化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0-8 18:09: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锦天城(重庆)接受重庆高新区飞马创新研究院(简称:飞马研究院)委托,由高级合伙人李章虎、褚兴龙律师,资深律师刘鑫组成项目团队,助力为价值千万余元的成果转化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一、转化主体
重庆高新区飞马创新研究院(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西南分院)是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下,由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重庆理工大学三方于201811月共建的备案制事业单位,是军、民、政、融、产、学、研多位一体的体制机制创新平台,是集多方参与的军民两用技术研发、军民两用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体制创新示范于一体的新型高端创新平台。
二、科技成果
“基于xx系统”为飞马研究院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该系统有效解决训练中的难点问题,从而全面提升部队的战斗力和训练水平。
鉴于国家现行政策鼓励加大军民融合力度,同时为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飞马研究院决定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基于xx系统”科技成果通过作价出资的方式进行转化。
三、转化方案
律师团队代理后,梳理研究现行法律法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并参考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方案,提出作价出资方式实现成果转化的常用路径为“先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再由成果完成人(团队)与所在单位成立项目公司,或成果完成人(团队)与所在单位独资的资产管理公司成立项目公司,也即成果赋权后,共同成立新公司转化科技成果”。
经与飞马研究院和成果完成人(团队)沟通,相关人员考虑到为满足已经形成的商业架构及方便业绩安排,决定采取“成果赋权后,基于已有单位主体转化科技成果”的转化方案。
四、总结
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应结合科技成果权属、完成团队诉求、内部转化制度、评估价值、合规流程等实际情况制定合法合规的技术转化方案。
锦天城(重庆)作为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核心业务领域具备行业突出优势。在各个业务领域继续发力,不断探索法律服务领域深度与广度,保持对法律服务质量的不懈追求,通过高质量专业服务的持续供给和提升,推进业务发展与品牌建设迈上新台阶。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联络电话:023-86804343

渝公网安备110000000019号 | 经营许可证(渝)字第659号

Copyright 2010-2013 dcfalv.com © 重庆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著作权声明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