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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诉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杭州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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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3 12:26: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诉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涉电子商务平台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审理法院: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案号:        (2017)浙8601民初4034号
裁判日期:        2018.08.16
作者:        杭州互联网法院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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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淘宝公司通过“生意参谋”大数据产品向商家提供可定制、个性化、一站式的商务决策体验平台,为商家的店铺运营提供数据化参考。美景公司运营“咕咕互助平台”及“咕咕生意参谋众筹”网站,以提供远程登录已订购涉案数据产品用户电脑技术服务的方式,组织、帮助他人获取涉案数据产品中的数据内容,并从中获取利益。

经审理,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决美景公司立即停止涉案被诉行为并赔偿淘宝公司损失200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首例涉数据资源开发应用与权属判定的新类型不正当竞争案件。当前,大数据产业已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一个蓬勃兴起的新产业,但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边界不够明确。本案明确网络运营者对于用户行为痕迹信息的安全保护责任,首次通过司法判例初步划分了各相关主体对于数据资源的权利边界,同时赋予数据产品开发者享有“竞争性财产权益”这种新类型权益,确认其可以此为权利基础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为相关立法的完善提供了可借鉴的司法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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