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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欣谈侵犯商业秘密问题:法律修改应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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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7 10:1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王欣谈侵犯商业秘密问题:法律修改应与时俱进
作者:商业秘密


      “有些法律出台得久了,需要与时俱进进行修改或完善。”政协委员、民建吉林省委副主委王欣说,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让法律能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   “以商业秘密的问题为例,目前,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入罪条件是造成对方损失50万元,或者非法所得50万元。这个条件看似具体,但操作起来却十分困难。”王欣解释说,“侵犯商业秘密跟盗取50万元现金或者相应价值的设备不一样,后者直接算罪,而前者受限于立案标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被盗取现象日趋严重,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造成损失或非法盈利50万元以上的,才达到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何况商业秘密本身是一种特殊性财产,对其造成损失或产生盈利的计算方法颇具争议,这更加剧了相关法律的笼统性和难以操作性。
  王委员针对此问题曾在高新区里面做过调查,目前,高技术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案子层出不穷,但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处理的多是一些假烟假酒或盗版光盘案件,真正维护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却不多。
  “可以说,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的问题,取证难,入罪更难。”王欣说:“入罪条件所规定50万元,判定起来其实很难。在高科技产业中,单个产品就可能拥有几十项专利,如果其中一项被拿走了放到其他产品里,这个损失该怎样计算?如何证明专利被盗取后这个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就一定处于不利地位?或者说,损失难以界定。收入亦是如此,盗取别人一个专利放到自己的产品里,赚来的钱究竟是依靠偷来的专利还是原先就有的东西?”
  “所以我建议,国家应该与时俱进地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旨在更好地适应发展需求”。王欣总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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