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重庆知识产权律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2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微信”商标危机,或放弃使用?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3-8 10:15: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腾讯放弃“微信”商标?
        记者昨从有关部门获悉,腾讯的“微信”商标被多家公司注册。目前,“微信”商标处于“异议”状态,归属还是未知数。

  腾讯有可能不能再用“微信”

  记者从中国商标局网站上查询到,腾讯公司在2011年1月24日为“微信”这个商标向中国工商总局商标管理局递交了商标申请,而在2011年1月17日,北京联智昭阳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就申请了同一类型的商标,造成腾讯公司的两个商标被驳回。事实上,提出“微信”商标注册申请的远不止一家,记者查询统计了一下,中国工商总局商标管理局收到的“微信”注册申请已有63件。
那么,“微信”如果被非腾讯公司注册成功,将意味着什么?

  “有一种可能是,腾讯公司将不能使用‘微信’这个名字。”省工商局商标处负责人冯兴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我国的商标法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一般而言谁先提出申请,商标就归谁所有。比如,很多人听说过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iPad”商标纠纷案。正是因为深圳唯冠先获得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最终,苹果公司以支付6000万美元为代价,与深圳唯冠达成和解。如果其它公司注册成功,那么有可能要求腾讯公司不得在同一领域使用“微信”这一名称,或者采用付费使用等方式,才能继续使用。

  而江苏省宁海商标所副所长汪洋更倾向认为,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他先注者属于恶意抢注,那么腾讯“微信”就不会受到影响;而根据即将于5月1日实施的新《商标法》,即便是被其他企业“抢注”成功,腾讯也可以以“已经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而继续使用“微信”。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联络电话:023-86804343

渝公网安备110000000019号 | 经营许可证(渝)字第659号

Copyright 2010-2013 dcfalv.com © 重庆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著作权声明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