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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贸易遭遇“四面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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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9 12:22: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世贸组织统计,金融危机以来,全球新出台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远远超过贸易开放政策。其中,受保护最严重的产品类别包括奶制品、钢铁、汽车、化学制品、塑料和纺织品等。本版特别关注两大领域:中国进出口的拳头产品——机电产品和受国外贸易保护主义打击严重的产品之——化工产品。   作为我国出口产品的主要部分,机电产品所面临的贸易壁垒应引起关注。2009年国外对华机电产品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在各行业中与纺织业并列第三,次于冶金和化学工业。国外对华机电产品以反倾销和特别保障措施为主,2009年,国外对华机电产品发起反倾销14起,特别保障措施1起,没有反补贴措施。发展中国家是对我国机电产品发起贸易救济调查频繁。其中,阿根廷对我国机电产品发起5起反倾销,占对华机电产品反倾销总数1/3,最为突出。
  各国对能耗要求日益严格
  欧盟EuP指令密集出台,实施EuP指令的急迫性和强制性凸现。欧盟委员会发布了2008和2009年拟通过和提交讨论的欧盟EuP实施措施工作计划,该清单将被考虑作为实施措施批准的优先顺序,总计25项实施措施会密集出台。从2005年8月EuP指令开始生效,到2008年8月欧盟委员会仅向WTO秘书处通报了第一个EuP指令的实施措施草案,而欧盟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集中向WTO秘书处通报了5项EUP指令实施措施草案,随即又迅速地将其发布为欧盟委员会法规,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降低待机功耗成为全球电子电气设备能耗法规的重要内容。调查显示,待机功耗已占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中家庭用电量的3%~13%。
  国际能源署(IEA)向其成员国的电器产品生产商和销售商发起了“1W计划”节能倡议,目标是到2010年使电器产品的待机功耗达到1W以下,“1W计划”得到了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积极响应;美国“能源之星”计划也将待机功耗纳入到其认证范围的产品标准中,美国加州的《电器效率法》已使之成为一项法律要求;澳大利亚的待机功耗国家战略第二阶段是2012年所有产品达到待机1W和关机0.5W的强制性目标,产品包括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产品、大型家用电器和小型家用电器四大类;韩国于1999年4月提出了“e-Standby”计划,计划第三步从2010开始,强制制造商待机功耗达到1W以下,由自愿性标准走向强制性法规。
  美国出台5项新节能标准,且对高能效产品给予补贴。2009年9月9日,美国能源署出台了5项新的节能标准,涉及白炽灯、空调、商业锅炉、自动售货机等多类产品。预计该标准将于2012年正式生效。2009年10月推出针对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产品的节能补贴政策,开始正式针对冰箱等白色家电节能产品,实施最大补贴幅度约200美元(约合人民币1365元)的购买补贴政策。除冰箱外,洗衣机、空调、餐具洗干机等符合节能标准的生活家电产品,包括进口商品均可获得购买补贴,补贴金额自50~200美元不等,预算总额约为3亿美元。
  解读调查显示,我国多种电子电气产品的平均待机功耗高达15~30W之间,与EUP实施法规的要求差距很大。据测算,每台产品达到第一阶段的1~2W待机功耗,企业需增加约5元的成本;达到第二阶段的0.5~1W功耗,需增加约10元的成本;以我国每年出口第1275/2008号欧盟委员会法规所涉及的4类产品5亿台计算,第一阶段需要增加25亿元的成本,而第二阶段增加50亿元的成本,其数目是相当可观的。特别是对于小家电,其成本价也不过100~200元,为了达到该法规的目标而增加的成本对于企业极其微薄的利润冲击较大。
  欧盟日前提出新的WEEE和RoHS指令修订草案。欧洲议会预期于2010年4月就WEEE及RoHS指令修订草案投票,之后可能通过两项新指令。新指令会在欧盟官方公报(OJ)刊登之日起18个月后,在欧盟27国实施。第二份RoHS指令修订草案的重要变化是:涵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EEE),除非特别指明排除在外。新修订WEEE指令草案文本又重新插入附件IA和附件IB(电子电气设备的类别及各类别的产品清单)。WEEE指令修订草案制定了报废电子电气设备须达到的收集和回收目标,以及资金要求。草案也规定,成员国应鼓励生产商承担来自私人家庭电子电气废弃物收集设施的所有成本。

欧盟REACH法规不久前进行了修订。2009年6月1日,欧盟原有有害物质限制指令76/769/EEC被废除,REACH法规附件XVII中的限制条款开始生效。2009年6月底,附件XVII经历了第一次修订,在原有52类限制物质的基础上,再增加了6类限制物质。输欧产品若不符合限制条件,将面临被召回或撤出欧盟市场的风险。  日本REACH法规不可小视。预计日本版REACH将于2010年全面实施。日本版REACH对2万多种化学品规定报告义务。同时,政府将公布危险性较高的“优先评价物质”,并把有害化学品由354种增加到462种,对危险化学品将实行从供货商到生产的全过程管理。
  解读
  我国很多出口大企业在技术层面上,都能达到欧盟REACH法规的要求,但是,由于该法规程序繁琐、检测项目多、相关规定又多,对于企业来说,要达到要求在欧盟预注册,需要花费的成本将增加很多。据估计,该法规实施后,将使我国出口欧盟产品的成本平均提高10%~20%。对部分中国公司而言,由于REACH法规要求过于苛刻,企业成本增加过大,因此放弃了欧盟市场,并将这一部分业务转移到美洲与日本市场。而REACH所涉及的化工、家电、纺织、玩具等产品在中国对日贸易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日本版REACH的出台对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又是一大考验。
  WEEE和RoHS指令的修改对产品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有害物质含量及可回收、再循环设计和工艺都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因此,给整机厂商、零部件厂商和原材料供应商带来了巨大技术改造压力。
  另外,供应链上游零配件生产企业压力也会加大,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商许多都是外资或合资企业,而为其承担零部件配套的大部分企业却是本土中小企业,因此WEEE和RoHS指令带来的压力和影响就被转移到了中国本土中小企业身上。而中小企业本身由于资金缺乏,检测手段和研发能力较弱,难以进行技术改造,因此中国中小零配件企业所遭受的打击最为直接,部分企业只能选择退出市场,甚至面临破产的风险。
  知识产权壁垒渐多
  美国涉华机电产品的337调查逐年增多,绝大多数集中于电子产品。2005年~2009年,美国涉及中国大陆的337调查案件为8起、13起、18起、13起、16起,其中机电领域的案件为6起、9起、10起、8起、11起,而机电领域中涉及电子领域的337调查分别为5起、2起、8起、7起、10起,涉及机械领域的分别为1起、7起、2起、1起、1起。专利保护或成为知识产权壁垒的重要形式。2009年,在MPEG-2专利池下的几大IT公司在美国联合起诉海尔公司;2009年3月,MPEGLA公司在美国和德国对联想公司亦提起专利侵权诉讼。预计在MPEG-2数字视频压缩标准下的专利之争才刚刚开始。
  解读2008年,我国PCT(专利合作协定)国际申请排在全球第六位(6089件)。从全球范围来看,PCT国际申请所涉的主要技术领域集中于机电领域和化工领域,其中机电领域约占65%。在前50位的PCT申请人中,我国只有华为和中兴2家企业入选。因此,我国机电产品在国际市场所面临的知识产权壁垒的形势更为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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