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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功能趋同 技术勘验首次协助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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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7 14:43: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两家科技公司研发出来的计算机软件功能趋同,且同时在市场上销售。作为竞争对手的双方最近因知识产权纠纷闹上法庭,确定是否存在侵权成为法官断案的关键。16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此案中首次使用技术勘验手段协助办案,最终让两家科技公司心服口服。

  该案原告林某系多功能线缆测试系统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并办理著作权登记。今年以来,林某发现市场上所售的一款线缆测试仪的功能界面与其产品基本一致,遂将该测试仪的销售者郑某和生产者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均诉至法院。

  坐上被告席的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就此辩称,生产被控侵权线缆测试仪的程序系自主开发,并向法院提交其生产被控侵权测试仪的源程序。

  诉讼期间,原告林某曾申请对双方的源程序是否相同进行司法鉴定。考虑到司法鉴定程序复杂、耗时长,成本高,合议庭成员经过详细询问了解侵权产品的生产程序,并在双方当事人对勘验流程及规则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组织双方进行技术勘验。

  近日,被告深圳市某电子有限公司将相关烧录设备带至法院,当庭将其向法院提交的源程序在装有相关专业软件的电脑上转化为烧录程序,现场烧录芯片,然后将烧录好的芯片焊接进电路板,装上显示屏,最终组装成与被控侵权测试仪同样版本的线缆测试仪。

  经当庭比对,该当庭组装好的线缆测试仪具有与被控侵权产品同样的功能。看到技术勘验的结果,原告林某表示心服口服,最终主动申请撤诉。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技术勘验的成功运用让法官们发现,在知识产权专业审判领域,技术勘验相对于司法鉴定来说不仅程序简便、耗时短、成本低,勘验的结果也能让双方当事人满意,最终实现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该相关负责人说,在今后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法院将更多地运用技术勘验而非司法鉴定来解决案件中的相关专业问题。

本文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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