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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网店卖家当心“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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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14:52: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国内各地的网店卖家做好各种促销准备,力争在“双十一”网购狂欢节上大赚一把的同时,最好先查看一下店内商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尤其是品牌商品,是否存在商标或专利侵权的问题。昨天,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近两年来,涉及网购商品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例越来越多,其中有不少是卖家大意进货所致,一不小心就成了侵权者,最终不得不关掉网店。

  【商标侵权】

  须承担不菲代价

  在淘宝网输入“黄金甲”,会跳出4万多条相关商品的信息。事实上,“黄金甲”这个商标的持有人是义乌的陈先生,一名从事内衣生产和销售的业主。

  数月前,陈先生得知多家知名内衣厂商和网店打着“黄金甲”的名号在网上销售各种内衣产品,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因为自己取得这个商标后,并没有向这些厂家授权使用商标,这意味着相关网店卖家都已构成商标侵权。

  随后,陈先生委托义乌一家商标事务所向淘宝网和相关侵权网店提出申诉,并提供了相关证明资料。经过协商,相关厂家以商标授权的方式从陈先生处获得商标使用权,但需支付一笔不菲的使用费。

  相比陈先生的情况,“劳斯·帅特”第25类商标持有人张女士的遭遇更加离奇。因为她取得这个商标后,根本就没有用于生产、销售皮带产品,也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第三方生产、销售该商标的产品。但在网上,却有人用这个商标销售各种皮带产品,还号称是品牌正品。

  为了弄清原委并维护自身权益,张女士委托义乌本地的徐杰商标事务所提出申诉。经调查,确认对方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天猫随后责令卖家关闭了网店。

  【专利侵权】

  涉案率占比最大

  相比商标侵权,专利侵权案例的比例更高,涉及的商品种类也更广。

  究其原因,商标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而专利中的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具备这一特点。简单来说,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可由多人先后申请注册。这意味着只要证据充分,商标侵权案件可以比较顺利的进行投诉和法律追责,而专利侵权行为较难处理。

  义乌知识产权联盟有关人士介绍,实际经营中,很多企业在研发产品时,都会申请注册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专利。多年下来,类似或同类的专利越来越多,网店卖家进货时如果不注意,一不小心就会侵权。

  当发现网店存在专利侵权行为时,专利持有人可以凭相关证明向网购平台提出申诉,要求关闭侵权网店。但是,当双方都持有相同的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专利时,网购平台很难作出仲裁(如责令卖家下架商品、关闭网店等),因为双方的专利都是合法的。

  “正因为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不具有唯一性,有的网店明明在卖侵权商品,但申请相关专利后,就可以规避网购平台的知识产权规定,即使遭到投诉仍能继续运营。”该联盟负责人说,这种情况给被侵权人维权带来很大的困挠,当事人想解决纠纷必须走线下的法律渠道(以谁先取得专利作为考量依据,通常后来者让位于前者)。

  【业内提醒】

  进货时多留个心眼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国内各大网购平台上,网络分销商和小淘宝的占比较高。这些网店卖家因为没有自己的工厂,势必要从其他供货商处进货。在这一过程中,受价格、渠道等因素影响,难免存在商标侵权或专利侵权的产品。

  对此,商标、专利界人士提醒,网店卖家在进货时要多留个心眼,先了解清楚该产品是否属于品牌企业的正品或已取得官方授权,不要在无形中成为销售侵权商品的帮凶。虽然经营侵权商品的成本更低,可一旦被他人投诉,将承担法律制裁和经济赔偿,很可能捡了芝麻掉了西瓜。

来源:浙中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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