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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书画艺术品知识产权论坛暨中国当代书画知识产权保护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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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30 01:34: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艺术品市场的"中国热"2006年开始,热旋风席卷全球直至今日,艺术市场热钱翻涌,随之而来的还有因各种利益纠纷而产生的"艺术官司"。同样带动的还有艺术家对自我权利保护意识的加强。当知识产权保护与艺术品相碰撞时,一些存在多年而不被重视的问题,时至今日已不能回避,但当艺术家为捍卫自身的权利而疾呼时,却发现很多维权问题却是雾里看花,不知从何处着手。
  20061029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民事终审判决书,判定画家陈可之创作的油画《重庆大轰炸》不构成对高小华同名作品的著作权侵权;1121日,民间艺人王文海状告中央美院雕塑系主任隋建国侵犯其雕塑作品《睡觉的毛主席》著作权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127日,著名政治题材油画《伟大的战略决策》的3位作者又将北京华辰拍卖公司告上法庭,诉讼请求仍是著作权侵权赔偿——艺术圈的官司无一例外地指向同一个目标:保护知识产权。
  时至今日,艺术品知识产权保护的雷池界限仍旧飘忽不定,而类似的侵权事件仍时有发生。20115月,画家曾梵志创作的油画《豹》,在香港佳士得春拍上拍出3600万港元,随后被曝光称其作品抄袭自美国摄影师斯蒂夫-温特(Steve Winter)的摄影作品《风雪之豹》。曾梵志本人也表示,自己的创作确实从这张照片中得到灵感,但作品《豹》是经过自己艺术再创造的。同时他也指出,艺术家借用摄影作品进行艺术再创作,这是全球艺术界都在做的事,包括安迪-沃霍。而律师对此问题也无法明确回答,是否抄袭,看借用实体部分占了多少。摄影作品与艺术作品之间是否构成抄袭,其判定比较复杂。
  近几年,艺术品拍卖市场真伪纠纷不断,尤以近、当代书画拍卖活动产生的纠纷较多,且部分形成诉讼,其中暴露出的几大矛盾焦点,不仅成为困惑书画投资爱好者的症结,也遏制了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健康发展。还有人说"拍卖会成了作假书画的温床"。一边是收藏"行规",一边是买假索赔的烦恼,收藏热"行规""法律"肉搏正酣,如何"吹哨"
  20088月,我国著名人物画家史国良,发现拍卖公司公开拍卖署名为自己的假画,要求撤拍无果,随后他将该拍卖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元,并要求该拍卖公司公开道歉,画家史国良希望维护自己的名誉和收藏者的利益。
  20044月,重庆某拍卖公司举行书画拍卖会,并许诺如果在竞买10日内,有两名以上省级以上专家对作品有异议,将全额退还成交款和佣金。 市民金路涛(化名)在该拍卖会上,花10万元拍得齐白石等大师的9"名画",但将字画买回家后,经四川美术学院教授鉴定,其中7幅是赝品。金路涛随即向拍卖公司讨要10万购画款。 双方无法就退款问题达成一致意见,20063月,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拍卖公司称,拍卖公司对拍卖品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公司称,退一步说,这9幅画即便是赝品,金路涛也必须拿出证据来,仅凭几个专业人士,不具备权威的鉴定结论。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市文物鉴定机构鉴定,但该机构以不具备近现代名人字画司法鉴定资质为由拒绝鉴定。 去年426日,渝中区法院判决认定,拍卖公司不对拍卖品真伪承担担保责任,竞拍人未尽审查义务,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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