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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佑侵权案审结 支付作词人7万余元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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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5 20:30: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网2月13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消息,此前,台湾作词人李坤城曾指控罗大佑,擅自将他参与作词的《心肝宝贝》等6首歌曲重制发行伴唱带,提告要求罗大佑支付授权金。12日,该案审结,判罗大佑须给付李坤城授权费7万余元(新台币,下同)。

  最近因和小40岁的女友谈恋爱,屡上媒体版面的李坤城,指控由已故艺人凤飞飞唱红的《心肝宝贝》,和《火车》、《大家免着惊》、《牵成阮的爱》、《长征》、《青春舞曲2000》等6首歌曲,是他受聘罗大佑后创作的歌词,双方约定罗授权第三人复制使用时,他可享有70%的歌词使用费。

  李坤城认为,罗大佑后来授权业者发行伴唱带,还有唱片公司重制凤飞飞演唱精选辑DVD,应该依约给付歌词使用费571184元。

  法官认为,《心肝宝贝》的歌词是罗、李两人共同创作,不是李所称的独自创作,且依合约6首歌词的授权费中,《心肝宝贝》等4首为25%,另两首为50%,依李提出的金额计算,昨(12日)判罗大佑只须给付李坤城授权费786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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