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知识产权律师

标题: 李章虎律师受邀参加重庆知识产权学院“知法重理”研究生学术沙龙 [打印本页]

作者: 探未来行脚下    时间: 2022-6-14 15:23
标题: 李章虎律师受邀参加重庆知识产权学院“知法重理”研究生学术沙龙

2022年6月6日,为促进不同学科交叉融合,搭建学科交叉学术交流平台,开拓交叉学科研究新领域,促进专家、教师、研究生之间思想碰撞、学术交流,营造自由、开放的学术氛围,在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知识产权学院和管理学院的联合支持下,第二期“知法重理”研究生学术沙龙活动在中山大学图书馆809举行。

本次沙龙邀请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章虎律师作为主讲人,李章虎律所结合近期“奥迪小满”热点事件,为师生们带来“人生小满:热点广告中的著作权问题解析”主题分享。沙龙由重庆知识产权学院黄光辉副院长、知识产权系副主任娄必县老师、管理学院广告系彭伟老师、研究生李梦茹为沙龙与谈人。知识产权管理专业研究生、广告学专业本科生共计5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李章虎律师的沙龙分享主要从以下五个部分展开:第一,解读作品与著作权;第二,如何确认作品权属;第三,如何确认侵权行为;第四,如何维权;第五,如何计算侵权赔偿数额。首先,李章虎律师从著作权基础概念、受保护对象、不受保护对象、合理使用及保护期限五个方面对著作权进行了大致介绍。其次,李章虎律师以奥雪公司与景丽华公司的“双黄蛋”雪糕案件为例,生动地讲解了作品权属问题,并对承办著作权案件进行了经验总结:一是要尽可能提交作品原创的证据,二是要形成统一无矛盾的体系,三是建议将证据图表化展示给法官。随后,李章虎律师用“苏大强”、“葛优躺”表情包案件对如何确认侵权行为进行概括,总结出侵权行为的判定规则为:可保护作品+相同(相似)+接触-排除合理来源。然后,李章虎律师表示,要及时固定证据进行维权,采取的维权方式有: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申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查处;直接向法院起诉;刑事报案。最后,李章虎律师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讲解了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案件应如何计算赔偿数额。



在与谈环节,黄光辉副院长指出,作品独创性判定的标准及方法不尽相同,不同法官对同一事物有不同的认知,并表示,独创性认定难度较大,在实际办案中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娄老师就“时间戳”在司法中作为侵权证据的效力发表了看法。彭伟老师就“非商用物品是否侵权”、“是否会追究作伪证责任”、“插画师不对作品进行登记是否保险”等问题与李章虎律师和各位老师进行了探讨。李梦茹同学就“淘宝定制漫画人物形象是否侵权”、“利用原作人物形象进行再创作是否侵权”、“侵权成本低,创作成本高”等问题与李章虎律师和各位老师进行了讨论。







欢迎光临 重庆知识产权律师 (http://dcfalv.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