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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国上诉法院支持有争议的软件专利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3-8-5 23:26
标题: 美国上诉法院支持有争议的软件专利
处理专利相关问题的美国上诉法院第二次支持了加利福尼亚州Ultramercial公司一项长期处于争论中的权利要求,该下一级法院的决定终于得到认可。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自圆其说地写道,相较于称其违反了美国专利法,该发明应当并不“显然是抽象的”。专利保护范围不是一个脱离物质世界的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通过通信网络连接的、由多个计算机系统实现某一想法的特定应用程序。

  该案件此前已被提交给了美国最高法院。上诉法院的类似判决第一次首先被高调地废除,之后在去年秋天,案件又被发回了上诉法院。此前的判决受到最高法院在“梅奥协作服务公司(Mayo Collaborative Services)诉普罗米修斯实验室(Prometheus Laboratories)”一案中所做决策的影响。宪法法院当时强调,自然规律和抽象的概念不能通过简单的、惯常的步骤被授予专利保护。

  由此引发的争议促成了Ultramercial诉视频网站Hulu和游戏运营商WildTangent的案件。该广告代理商认为这些平台侵犯了其专利号为7346545的美国专利。该专利是一种方法,通过接受一个有时间限制的前置内容,受版权保护的在线内容可以被连接到显示器上。Hulu现在可能可以从该案件中脱身。同样,Ultramercial目前对YouTube也不再坚持以前的意见声明。

  上诉法院在其判决中指出,最高法院在Bilski一案中没有划分出对抽象概念给予专利保护的明确标准,并且复审法官们此前的尝试被或多或少地否定了。另一方面,人们在1994年就已经发现,大量的编程工作可能创造出一种“新机器”。当成为一个软件的固定设备时,通用计算机可以由此转变为一个特殊的工具。

  判决称,在有形的情况下,受保护的概念被转化进10个具体的步骤,而且范围应该不会太广。但是为以其他方式来规避这一过程,存在无数种途径。特别是为了被作为一种通过计算机实现的发明,当一个程序极其复杂的时候,对它没有通用的标准。但至少垃圾专利的反对者们现在终于看到美国最高法院或立法机构要求明确界定软件的可专利性了。(编译自heis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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