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重庆知识产权律师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42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扶持微企又出三新政策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4-6 11:49: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注册资本上限提至15万元
贷款贴息最高可达15万元
个体户可转微企享政策优惠
  微型企业有了新政策:注册资本在15万元以内的都可以申办微企;微企政策性贴息贷款最高可达15万元;个体工商户可以转办微企,享受微企的优惠政策。昨日,重庆晚报记者获悉,市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微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并为促进微企健康发展颁布了三大新政策。
  市工商局微企处处长聂刚介绍,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累计发展微企5.46万户,解决就业43.24万人。其中,今年新增的微企有3682户。
  聂刚称,今年我市要发展微企3万户以上,解决就业25万人以上。截至3月27日,全市通过网上预申请系统提交的微型企业预申请已达3.28万户。其中,通过预审查已正式受理申请1.13万户。市工商局还将继续推行网上预申报制度,简化注册登记流程。
  此外,微型企业现在就可网上申请年检并减免相关费用,年检工作将持续到6月底。
  三大新政之1   提高注册资本上限
  数据:15万元
  新政:微型企业注册资本金上限为15万元。
  旧规:微型企业注册资本金不超过10万元。
  提醒:政府对微企的财政扶持力度不变,微企一般仍可享受3万至5万元的财政补助,创业者可享最高补助仍是5万元。
  三大新政之2  提高贴息贷款额度
  数据:15万元
  新政:对微企政策性贷款贴息最高可达15万元,财政贴3个点利息。
  旧规:对微企政策性贷款贴息最高可达10万元,财政贴3个点利息。
  提醒:有贷款需求者要先到工商部门备案,提交贷款申请。也可直接通过微企创业平台,填写“融资需求”备案表格。
  三大新政之3   个体户可转成微企
  数据:3万户
  目标:全市今年要完成发展微企3万户以上。
  新政:鼓励符合微企申办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办微型企业。
  提醒:“个转微”可不参加创业培训,可保留原有字号。除不享受财政资本金补贴外,其他对微企优惠政策都能享受。
  微企可享优惠政策
  1.扩大申办人群
  除“九类人群”外,在校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生等,只要有创业能力都可申办微企。
  2.放宽场地限制
  制造业微企面积下限只需80平方米,加工业微企面积下限只需50平方米,生产环保节能产品、全市或区县重点制造产业产品(含配套产品)的企业可在20%幅度内适度放宽。信息技术、文化创意产业以及入驻微企孵化园、创业基地和工业园区的微型企业不受经营场所面积限制,还可利用自有住房创业。
  3.放宽年龄限制
  申办微型企业的创业者,男性放宽至70岁,女性放宽至65岁。
  4.简化申办程序
  今年2月份开始,申办微企的创业者,可上网进行预申请。
  5.财政补贴
  创业者可申请使用财政补贴资金。财政补贴资金可用于支付房租、购买设备、加盟费、采购货品等。
  6.税收优惠
  从微型企业成立次年起,按企业上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计算税收优惠。
  7.行政规费减免
  微型企业办理证照、年检、年审等手续,三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
  8.轻微违法免罚
  对年检中发现微型企业有逾期申报年检等轻微违法行为,一般不予罚款。
  9.经营扶持
  政府采购订单向微企倾斜。
  10.知识产权扶持
  微企注册商标,可获各地政府补助。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联络电话:023-86804343

渝公网安备110000000019号 | 经营许可证(渝)字第659号

Copyright 2010-2013 dcfalv.com © 重庆知识产权网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 著作权声明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