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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发明人的专利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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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2 18:31:3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徐宝安和他的专利证书。王世宇 摄

  7月的一天,68岁的发明人方展崇坐在广东顺德的家里,厨房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工具,以及大大小小的电压力锅。还有一些是他拆卸的零件,看起来已经锈迹斑斑了。

  至少在5年前,方展崇还经常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中。他是一个高压锅研究者,一个民间发明界的“维权斗士”。10余年前,他投诉苏泊尔到知识产权系统,认为对方专利侵权,开始漫长的官司,他节节取胜。在这场专利争夺中,唯一的失败是在专利复审环节,他遭遇了滑铁卢。方展崇又起诉专利复审委,很快,北京一中院判他胜诉。

  在当年的报道中,他被塑造成了“单枪匹马”告赢大公司的民间发明家,“广东专利第一人”。那段时间,采访他的记者络绎不绝。方展崇也频频出现在媒体的报道中……如果到此为止,这个民间发明人的故事相当圆满。

  但这不是故事的结局。2008年,北京高院又做出了二审判决,撤销了北京一中院的原判决,维持复审委的无效审查决定。方展崇没有守住专利。

  在北京,当方展崇找到他的发明人朋友陈兆志时,陈对这样的故事已经很熟悉了,他本人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一旦专利权卷入纠纷中,会面临关键的一关——— 专利复审。在这一关失去专利权,是这些发明人遇到的棘手问题。这涉及到具体的技术领域,很难有人能和领域之外的人解释清楚,无论是审查人员,还是专利持有者,对外人来讲这是个封闭的语言王国,专利复审委掌握着它的权威。

  复审“败诉”失去专利
  陈兆志早年是北京科技大学的一名工程师,但他患有脑梗塞,早早就退休了,严重的时候不得不借助轮椅,由他的妻子照顾。1997年,陈兆志开始申请了一项专利,他随后投入发明,一种油炸锅的节油装置,“失败了无数次”,他说,最后终于成功了。

  他希望这项技术给他带来收益。最终的结果却引发他的不满。他申请专利后发现,一家大型方便面企业使用了它,而事先并没有经过他的授权。诉之法院后,对方向专利复审委申请他的专利无效,获得了成功。他失去了专利。

  陈兆志并不接受这个结果。“我觉得自己多年的发明被盗窃了。”他说,随后他把复审委告上北京法庭,官司一直打到北京高院,但仍以失败告终。“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陈兆志说,他开始寻找更多的发明人,并发现这样的事情并非孤例。

  在网上,类似的投诉信息到处都是,如果都属实的话,这将是个惊人的发现。他决定把这些人的故事发到自己的个人主页上,提醒他的博客读者注意这个群体。他在每一篇文章下面都附带了一些链接,以方便读者关注更多发明者的故事。

  在听到新的发明人遭遇专利麻烦时,他会说,“我要把他报道一下。”在他的空间里,每一篇文章都充满了对专利保护的牢骚字眼。但他坚持认为,这是发明人的真实状况。

  今年5月,方展崇带着发言稿和一大堆文件来到北京,找到了陈兆志。他们早已在网上认识。他这次造访北京有一件重要的事情。5月21日,他将在专利复审委的口头审理时出庭发言。他声称发现了新的专利侵权线索,并担心旧日噩梦可能会重演。

  方展崇是一个坚定的维权者。去年年初,他决定再次追踪一批侵权者的下落。他认为九阳公司生产的一种电压力锅侵犯了自己的另一项专利权,这一主张得到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的支持。纷争并未到此而止,最终的决定权仍掌握在北京手中。九阳请求专利复审委判定方展崇的专利全部无效。

  专利权纠纷的典型路径
  在中国,这是专利权纠纷的典型路径。一旦生产企业被起诉或投诉专利侵权,他们往往会选择和解,或者到复审委申请无效。

  陈兆志和蔡耀华决定帮他打官司。此时陈兆志参与筹划了一个名叫“中国专利维权联盟(筹)”的协会,这是一个松散的组织。它拥有自己的Q Q群,表示要针对国内的专利权人在知识产权保护困境时给予帮助。

  财力雄厚的大企业可以聘请更加专业的专利代理。但对很多个体发明人来讲,这一关无论成败,都可能是一场噩梦。

  专利复审委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知局),它和专利局构成了专利权认定的两个重要环节。口头审理过程有点类似法院,但又完全不同。它拥有合议组组长、主审员和参审员。这些人士在相关专业领域拥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并熟悉专利法和《审查指南》。他们将决定发明人的专利权是否应受到保护。

  在出庭时,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分别陈述理由,并就具体的证据进行质证。方展崇对纠纷的另一方毫不客气,他指责对方是强盗。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坐在审理席的另一侧,他们请求复审委判定方展崇专利无效的理由包括,这项发明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存在技术启示(一种专业术语,大意指在已有技术下同一技术领域很容易想到)。

  这是申请专利无效的常用措辞。方展崇需要对专利证书内一些诸如“加”“和”之类的连词逐项解释,它们关系到专利所有人的权利要求的界定。

  “理解不同可能会使自己失去专利。”方展崇的普通话并不标准,语速很慢,一谈起他的专利权纷争,他容易陷入激动,并开始变得磕磕巴巴。

  “专利无效”增加维权成本
  陈兆志可以找到更多的发明人。他们准备将矛头对准被经常使用的“专利无效”理由——— 技术启示和公知常识。

  这两个理由,可以用来否定掉他们多年的研究,被看成是最大的威胁。对于已获授权的发明人而言,这无疑是个打击。一些发明人抱怨,他们每年都要缴纳专利费,用以换取国家对专利权的保护,在真正需要保护的时候,却不得不面临这一尴尬局面。

  专利复审,是专利纠纷中一条行政上的途径。在中国,专利官司实际上是两条线。一方面,专利人到侵权地法院起诉专利使用者侵权,另一方面,专利使用者会找出自己的理由,到专利复审委请求专利人的专利无效。后者往往起决定作用。在复审委做出决定之后,双方不服从这一决定,可以将复审委作为行政被告,诉之法院。这是一个漫长的程序。

  陈兆志依据他搜集到的专利无效的案例认为,这其中可能会存在猫腻,并试图寻找审查员不法的证据。但他无法向技术领域之外的人说清楚复审委的判定是否合理。

  两个中国学者,张军荣、黄颖对比了中国和美国之间的专利效力审查制度之后发现,中国的专利无效制度更具有攻击性。在中国,无效审查制度更容易通过简单易行的方式使之无效。美国的专利无效制度则拥有一些限制。

  一些发明人认为,在专利无效制度里,“公知常识”、“技术启示”之类的表述可能存在滥用。专利持有者每年要缴纳年费,以换取在保护期限内避免遭到侵权。而针对错误授权专利的无效制度,则增加了他们遭遇侵权时的维权成本。

  陈兆志说,当专利纠纷的对手是大企业时,问题将变得更加棘手。这些企业有足够的资金聘请更专业的专利代理,可能会展开游说。他说,他聘请的专利代理曾询问他,要不要付出一笔钱用来游说。目前并没有关于审查员不法行为的报道。陈兆志、方展崇等人则对可能的情况表示了担忧。

  侵权比获得授权更划算?
  南都记者访问了10余个类似的发明人,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不同的领域,都在抱怨自己的权利遭到侵犯,而专利法无法提供有效的保护。

  受访的民间发明人认为,对于生产企业,侵权可能比获得授权更加划算。当一项新的专利申请之后,它会完全公开。任何制造企业的技术人员都可以看到。在市场上,一旦有新的赚钱产品出现,很快相近的产品会充斥市场。

  一些失去了专利的人士称,他们更在意的是被夺走了作为技术发明人的荣誉,“我说是我发明的,可拿不出专利证书,别人都当我精神病”。

  并不是所有人都赞成他们的观点。一个发明人私下对南都记者说,民间发明人的处境可能也有自己的问题,还容易过于夸大自己对社会的贡献。

  习惯别人称他为“发明大帝”的徐宝安承认,他的一项技术在转让中途失败,是他向对方毁约了,他随后更改了公司名字。现在,他正在搜集一家企业侵犯他的专利权的证据。徐宝安住在位于北京亦庄一处租来的公寓里。他的妻子兼助手打开了一个行李箱,里面装满了整整一箱专利证书。“这些都是我发明的。”他宣称自己构建了多个发明领域的专利池,“可以解决中国的水污染问题”。“我的技术所能拉动的GDP每年超过10万亿元,相当于中国GDP的五分之一。”

  发明人王国起也认为自己被严重低估。他说,人们大都只知道袁隆平,而不知道王国起。

  在试图证明自己的价值时,他们不可避免遭到了一些科普人士的批评。方舟子曾撰文指责“民间科学家”应该称为“科学妄想家”,“在网络论坛上充斥着他们狂热的声音”,并认为一些人有受迫害的情结。

  这些争议没有影响方展崇等人正在进行的专利维权官司。在行政程序上,目前方展崇仍在等待复审委的复审结果。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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