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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专利商标局重申苹果“滚动回弹”专利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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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7 13:06: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国外媒体报道,三星最新递交至美国北加州地方法院的文件显示,美专利商标局(USPTO)已确认对苹果“滚动回弹”(bounceback)专利予以驳回,并作出最终判决——认定该专利无效。

  苹果“滚动回弹”专利是一项被应用于触屏设备的软件特效技术,表现为在用户上下滚动屏幕并触及顶端或底端时,滚动条会向反方向回弹,以增强显示效果。

  苹果在与三星的专利纠纷官司中指出,后者旗下Captivate、Continuum、Droid Charge、Epic 4G、Exhibit 4G、Fascinate、Galaxy Ace、Galaxy Prevail、Galaxy S、Galaxy S 4G、Galaxy S II (AT&T)、Galaxy S II (i9100)、Galaxy Tab、Galaxy Tab 10.1 (Wi-Fi)、Gem、Indulge、Infuse 4G、Mesmerize、Nexus S 4G、Replenish以及Vibrant等多款型号产品均涉嫌侵犯此专利。

  美国专利商标局于去年10月发布初步裁决书,认定苹果的“滚动回弹”专利为无效。这一结果最终导致加州地方法官露西·科(Lucy Koh)将三星早前高达10.5亿美元的侵权赔偿降至到仅4.505亿美元。

  苹果对此提出上诉,但美国专利商标局仍坚持先前判决,并发布了最终裁决书——重申苹果的“滚动回弹”专利确实为无效。尽管这是美国专利商标局最终裁决,但根据规定,苹果仍有权上诉至美国专利法庭上诉委员会,以进行最后一搏。(卢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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