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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周黑鸭”涉嫌商标侵权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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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0 23:59: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7日上午,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雷女士正式向五华区工商局投诉称,昆明市龙泉路277号店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周黑鸭”品牌,侵犯了周黑鸭的商标权,请求五华区工商局按照有关法律对该店进行相应处罚,要求该店老板立即拆除门头招牌,并对周黑鸭品牌造成的损失担责。

  17日上午,五华区工商局接到雷女士的投诉后,立即派出工商执法人员前往昆明周黑鸭总店龙泉路277号调查取证。据一名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这家店不仅门头招牌与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很相似,就连店内的售货柜台上贴的价格标签等也很难让人辨别,此外,该店设置的卡通人物下面虽然没有大写的字母,但很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该店销售的是正宗的周黑鸭。

  为做好调查取证,16日上午,工商执法人员已经对该店的门头招牌、售货柜台的标签、营业执照注册名称等做了照相留样,一旦该店负责人提供不出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使用商标权的证书或者合同,那么,工商执法部门将按照商标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该店老板进行处罚,并限期责令当事人停业整改,拆除与周黑鸭品牌有关的商标,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营业。

  据五华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销商在没有商品总部或厂家的委托授权情况下,私自使用企业或个人的著名商标是违法的。由于昆明周黑鸭龙泉路总店的当事人声称自己有加盟授权证书,为此,五华区依法按照执法程序要求该店负责人在一定期限内出示委托授权证书,否则将按照商标侵权处理。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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