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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商标十年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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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8 19:3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经过了十多年的漫漫争夺路,备受关注的“飞亚达”品牌之争终于暂时告一段落。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维持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维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核准江苏省常熟飞亚达制衣有限公司“飞亚达”商标注册的裁定。而网络品牌“飞亚达”通用网址十多年前就已经归常熟飞亚达所有。
  十年大战,“飞亚达”花落谁家?
  “飞亚达”商标归属权大战,十多年来一直备受瞩目。据了解,此次纠纷并非双方首次交手。1987年,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并注册了“飞亚达”钟表类商标。常熟飞亚达则于19958月提出“飞亚达及图”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于19973月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服装、羽绒服等商品上。2001年,飞亚达公司以常熟飞亚达该商标注册不当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提出撤销申请,不过商评委认为其撤销理由不能成立而未同意。随后飞亚达公司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还是未能如愿。
  这之后飞亚达公司并未放弃,又以自家“飞亚达”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为由再次向商评委提出申请,但商评委以其提交的证据不足再次拒绝。不甘心的飞亚达公司又将商评委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过随着该院一审判决的公布,深圳飞亚达最终又铩羽而归。
  与此同时,双方的战火也烧到了网络品牌上。早在2001年常熟飞亚达就注册了“飞亚达”通用网址,随后又注册了“飞亚达羽绒服”,抢先一步对网络知识产权进行了保护。钟表飞亚达虽晚一步,但也注册了“飞亚达表”通用网址,以及“飞亚达.中国”域名等,逐步建立自己的网络品牌保护体系。未来,“飞亚达”品牌到底归谁我们不得而知,但双方的纠纷从传统领域扩大到网络品牌已是不争的事实。
  敲响企业品牌保护警钟
  “飞亚达”商标之战,之所以堪称跨时最长商标纠纷,归根结底是因为在商标管理上有45个类别,可以跨类别注册。而在网络时代,域名、通用网址却存在唯一性,一经注册很难追回。
  其实,“飞亚达”商标之争的出现并不是偶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络知识产权推进中心有关专家表示,由于实体商标采用分类注册,企业可以在不同类别领域注册同一关键词,于是就出现了品牌重复的现象。也就是说,除了“飞亚达”钟表和“飞亚达”制衣之外,还有可能出现食品“飞亚达”、药品“飞亚达”、家具“飞亚达”等。这种现象的出现,将会给企业造成更大损失和困扰。
  品牌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进入新网络时代,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在品牌保护上也面临更大的挑战。不过在网络品牌方面,却不会再出现网络品牌重复的问题。和实体商标相比,通用网址等网络品牌采用一一对应的注册方式,遵循先到先得的注册原则,一经注册就归注册方所独有,从根本上杜绝了品牌重复现象。
  总而言之,“飞亚达”商标之争,给企业的品牌保护敲响了警钟。随着网络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崛起,企业的品牌保护也不能局限于传统商标,而应该扩大到整个网络品牌领域。专家建议,企业应将通用网址等网络品牌牢牢掌握在手中,以便在网络时代占据品牌制高点,获得更好的发展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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