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3-3-19 14:21:02

哪些部门属于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目前,为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称谓体现一致性,全国各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一般均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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